1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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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 年次(含)以前、94 年次(含)以後出生之役男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已服役1個月以上者,發給家屬一次安家費,另於春、端、秋節前10日發給生活扶助金。 |
2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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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 年次(含) 以後至 93 年次(含)以前出生之役男已接受軍事訓練達2個月者,發給一次安家費。 |